《通知》優化了國內商品退(免)稅政策管理,積極支持口岸出境免稅店和市內免稅店銷售國產品;進一步擴大了免稅店經營品類,豐富旅客購物選擇;放寬了免稅店審批權限,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整合優化免稅店布局;完善了免稅店便利化和監管措施,持續提升旅客免稅購物體驗。《通知》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旅游局關于印發〈口岸進境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16〕8 號)等有關政策文件與《通知》不一致的內容,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