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 1 | 惠陽市監大埔處罰〔2025〕26號 | 惠州市恒耀盛世科技有限公司銷售標識不真實產品案 | 惠州市恒耀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 黃劉英 | 銷售標識不真實及沒有中文標明的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的產品 | 種類:沒收違法所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10月20日 |
| 2 | 惠陽市監處罰〔2025〕128號 | 惠州萬佳優品商貿有限公司涉嫌銷售標簽不符合要求的產品案 | 惠州萬佳優品商貿有限公司 | 黃利雄 | 銷售標簽不符合要求的產品 | 種類:沒收違法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11月5日 |
| 3 | 惠陽市監處罰〔2025〕140號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孫財海鮮店(個體工商戶)涉嫌使用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電子計價秤進行貿易結算案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孫財海鮮店(個體工商戶) | 孫主木 | 使用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電子計價秤進行貿易結算 | 種類:沒收物品、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11月17日 |
| 4 | 惠陽市監處罰〔2025〕124號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傅漢章海鮮檔使用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電子計價秤進行貿易結算案 | 惠州市惠陽區淡水傅漢章海鮮檔 | 傅漢章 | 使用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電子計價秤進行貿易結算;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 種類:罰款、沒收非法財物。 依據:當事人使用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電子計價秤進行貿易結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進行處罰;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的規定,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10月27日 |
| 5 | 惠陽市監處罰〔2025〕135號 | 吳送強使用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的計量器具進行貿易結算案 | 吳送強 | | 使用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的計量器具進行貿易結算;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 種類:罰款。 依據:當事人使用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的計量器具進行貿易結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的規定,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 | 主動履行完畢 | 惠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