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我局應急響應指揮調度效能,及時掌握全區住建領域防汛防臺風應急響應期間防災減災救災情況,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值守要求。應急響應期間,局辦公室要主動對接區應急管理局,及時傳達工作人員及值班領導的聯合值班值守要求,確保相關人員于規定時間內到區三防指揮部參與聯合值守。工作人員輪值安排由局安全辦進行排班。
二、落實防御要求。應急響應期間,各股室督促、指導落實本行業防御措施,開展隱患巡查工作,組織行業督導檢查。應急響應為Ⅳ級、Ⅲ級時,加強協調本行業防御措施的落實,組織對已落實措施進行檢查;統計、核實行業受災情況。應急響應為Ⅱ級及以上級別時,各股室進一步強化管理,調配行業搶險救災力量協助受影響地區開展本行業搶險救災工作;核實、更新行業受災情況。
三、信息報送要求。應急響應為Ⅳ級時,各股室每24小時向局安全辦報送1次隱患巡查及災情信息;應急響應為Ⅲ級時,每12小時報送1次巡查及災情信息;應急響應為Ⅱ級及以上級別時,每6小時報送1次巡查及災情信息。各股室可視情況加密報送。局安全辦匯總后要及時匯報局領導。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