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朋友喝酒本是一件樂事,在喝完酒回家的路上,一個“偶然”和“一念之差”卻讓自己失了“自由”。
近日,惠陽公安持續深入推進社會面防控“百日行動”,緊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民生小案,不斷加強對街面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防控力度,堅決維護社會治安平安穩定,成功破獲一起“拉車門”盜竊案。
8月10日,秋長派出所接市民王先生報警稱:8月9日晚上,回家停車時自己疏忽沒上鎖,第二天早上前往啟動小車時發現放置于車內的充電寶和一雙皮鞋被盜,總價值約1000元左右。接報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過現場勘查和走訪調查等工作,順利掌握了嫌疑人的線索。8月18日下午,成功將嫌疑人花某(男,36歲)抓獲。


經調查,8月10日凌晨2時許,嫌疑人花某在下班與同事飲酒后,步行返回出租屋休息途中,因酒后身體不適,隨手扶住路旁一輛車輛。隨后,花某發現該車車門未上鎖,便拉開車門。據嫌疑人花某供述,當時心生貪念,意圖貪圖小利,遂盜取了車內的物品。
經審訊,嫌疑人花某對其以“拉車門”方式盜竊車內財物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惠陽公安已依法給予嫌疑人花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警方提示 1.汽車不是保險柜,切勿將手機、現金首飾等貴重物品存放于車內; 2.盡量避免將車輛停放在無監控覆蓋、無專人看管的偏僻位置; 3.停車后應鎖閉車門并檢查核實,確保門窗關閉到位; 4.有條件的請給汽車安裝報警裝置或防盜裝置,一旦有人砸車或者拉車門能及時報警; 5.如發現車內財物被盜,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警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