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惠州市生態環境局惠陽分局(以下簡稱“惠陽分局”)與惠州市某電子有限公司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惠陽分局領導、案件辦理人員及法律顧問、企業負責人參加協議簽訂儀式。
2024年12月13日,惠陽分局執法人員會同惠州市惠陽生態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到該公司現場進行執法檢查,該公司現場檢查時有生產,現場對該公司廢水綜合排放口取水樣監測,并拍照和錄像取證。根據2024年12月16日惠州市惠陽生態環境監測站出具的《監測報告》結果顯示,該公司超標排放水污染物。
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惠州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方案》及《惠州市全面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1+4+N”實施方案》的要求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惠陽分局及該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委托鑒定評估機構對該公司超標排放水污染物案件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并出具了簡易鑒定評估意見?;蓐柗志洲k案人員在研究該案件各項調查情況后,向企業提出生態環境損失金額及其他合理費用主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