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鎮街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職權下放后的業務指導、幫扶和監督,推動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職權下放后執法工作進入常態化、規范化落實,近日,惠州市生態環境局惠陽分局在新圩鎮召開鎮街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職權下放執法幫扶工作座談會,同時邀請律師進行下放職權事項培訓。參會人員有鎮街環保分管領導、鎮街執法人員及環保辦工作人員。
會上律師從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職權下放的背景和內容兩方面進行介紹,圍繞下放職權事項的相關案例、法律條文、執法要點進行講解,針對鎮街提出的下放職權事項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進行現場答疑。
會上惠陽分局與鎮街就下放職權在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執法監督工作進行討論交流。
會上惠陽分局局領導提出,要扎實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中職權下放重放輕管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下放職權事項的重要性,進一步做好下放職權事項的開展工作。二是加強溝通交流,縱深發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職權工作,解決權力承接和行使方面存在問題的重要環節。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凝聚共識,協作配合推動鎮街下放職權事項工作進一步深化落實,提升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效能。
會上鎮街執法人員表示,通過座談會,對下放職權事項有了更全面的理解,解決了下放職權事項的難點、堵點問題,進一步提高了業務水平,切實推動了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職權下放事項工作走深走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