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會事務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縣(區)稅務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
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及市統計局公布的《2024年惠州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情況》,現對我市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限調整工作通知如下:
從2025年7月1日起,我市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6520元,執行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
2025年7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