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開展社保卡居民服務“一卡通”應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2〕38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全面推進社會保障卡應用的通知》(粵人社〔2022〕29號)要求,現就全面使用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保卡)發放社會保險待遇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范圍
在我市領取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下同)、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人員。
二、待遇范圍
養老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
三、調整內容和時間安排
1.自2022年9月1日起,新增人員按規定使用社保卡申領以上社會保險待遇。
2.自2022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對于已領取上述險種社會保險待遇的人員,我市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系統比對,將參保人原領取待遇金融賬戶通過系統批量變更為社保卡金融賬戶。
3、為確保您的社保待遇發放順利,請仍未激活本人社保卡的參保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攜帶身份證、社保卡自行前往銀行網點辦理社保卡金融賬戶激活;請已領取社保待遇仍未辦理社保卡的參保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到銀行網點辦理社保卡。
在更換社保卡金融賬戶發放待遇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致電12345咨詢,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