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單位、各參保人: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做好企業職工醫療保險費緩繳工作的通知》(粵醫?!?020〕33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險工作的通知》(醫保辦〔2021〕36號)、《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87號),現對相關醫保經辦事項調整如下:
關于受疫情影響的醫保(含生育)待遇申報延期時限
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和我市實際,2020年醫療終結或生育結束后受疫情影響不能在規定時限內申報醫保(含生育)待遇的參保人、參保單位,延遲申報期限不超過2021年12月31日。
關于三孩生育備案的業務申報
為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險工作,參保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在2021年5月31日零時起生育三孩的,可憑計劃生育服務證或計劃生育證明辦理生育備案,按規定享受相關生育待遇。
惠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