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 生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有效發揮國家助學貸款的教育幫扶、精準資助作用,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國家開發銀行社會民生業務部《關于印發<2025年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7號)、《廣東省教育廳 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關于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確保平安有序地實現對符合條件的借款學生“應貸盡貸”的政策目標,現將我區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基本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簡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及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為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25000元;利率按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Y-70個基點(即LPR5Y-0.7%) 執行。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及還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按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最短6年確定;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資助。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
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應在畢業當年的7月31日前向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書面證明,審核通過后,可繼續享受貼息;不再繼續攻讀學位的,自畢業當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還本寬限期,期間只需償還利息,暫緩償還本金,如畢業后剩余貸款期限小于5年,則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對象為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2025年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全日制普通本專科高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 (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并入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讀的其他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3.學生入學前為惠陽區戶籍;
4.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5.學生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國家助學貸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學生父母由于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監護人,或是自愿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時,應為滿 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共同借款人為惠陽區戶籍;
4.未結清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5.如借款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時未滿16周歲,共同借款人應為其監護人。此種情況下,辦理貸款時需要提供相關監護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流程
(一)首次貸款申請流程及申貸材料
1.接到錄取通知書的大學新生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 (https://sls.cdb.com.cn)或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手機APP注冊并按指引填寫相關信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未經預申請的學生需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申請表》并個人承諾。
2.首次貸款學生(含高校錄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學生)與共同借款人攜帶以下申貸材料前往受理地點辦理手續:
(1)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導出打印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申請表》原件;
(3)錄取通知書(大學在校生提供學生證)或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二)續貸申請流程及材料
我省已全面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遠程續貸辦 理,續貸學生可自行選擇遠程續貸和現場辦理兩種模式。建議續貸學生無特殊情況不到現場辦理。
1.遠程續貸辦理流程
通過電腦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或手機登錄國家開 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APP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相關信息——提交續貸申請——學生核實個人信息——選擇辦理模式(選擇“線上簽訂合同”)——合同信息確認——身份認證——確認提交——接收回執驗證碼。
2.現場續貸流程及材料
(1)在前往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辦理續貸手續前,請先登錄學生在線系統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相關信息,再提出續貸申請。按照系統提示填寫續貸聲明后,打印《申請表》并簽字。
(2)現場續貸應由學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連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前往受理點辦理。
注意事項:學生每年登錄學生在線系統不少于兩次。
3.續貸信息變更相關說明
(1)續貸時,如果需要更換新的共同借款人辦理續貸,學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受理點辦理共同借款人變更手續并在現場辦理續貸業務;
(2)如有其他信息變更的(如就學信息變更、身份信息變更等),須學生本人攜帶相關證件前往受理點進行信息變更并在現場辦理續貸業務。
(三)申請后回高校的回執錄入
已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入學后需及時向就讀高校資助中心上交《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遠程續貸的學生自行打印《受理證明》),由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老師于當年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后成功貸款。
四、助學貸款受理時間、地點及咨詢方式
(一)受理時間
1、首貸現場受理:2025年7月14日至9月30日;
2、續貸遠程受理:2025年7月14日至9月30日;
3、高校錄入回執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0日前;
4、現場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日、節假日不受理。
(二)受理地點
惠州市惠陽區北環路12號(惠陽區教師發展中心2號樓1F接待室)。
(三)咨詢方式
0752-3826030。
惠州市惠陽區教育局
2025年7月11日
